《墳》是魯迅的一部雜文集,包括《論雷峰塔的倒掉》《論“費厄潑賴”應(yīng)該緩行》《娜拉走后怎樣》《論“他媽的!”》《文化偏至論》《從胡須說到牙齒》《寡婦主義》等二十四篇。這些雜文寫于1907年到1925年間,在這些雜文中,魯迅突出地運用史筆,生動形象地引據(jù)事實,表達自己的是非愛憎,指陳時弊,論證古今,顯現(xiàn)他不屈不撓與舊勢力戰(zhàn)斗到底的革命形象。魯迅之所以要出版這些舊文,是因為“有人憎惡著”;同時也作為生活一部分的痕跡收斂起來,“造成一座小小的新墳,一面是埋藏,一面是留戀”。
魯迅雜文集——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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