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上起北魏登國元年(386年),下迄隋義寧二年(618年),記北朝北魏、西魏、東魏、北周、北齊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應當指出的是,隋代的最初九年即開皇元年至開皇九年(581-589年)的歷史,可以作為北朝歷史看待;至于開皇九年隋滅陳統(tǒng)一全國以后的歷史,本是統(tǒng)一的封建皇朝的歷史,把這一段歷史看成北朝史而寫入《北史》是不恰當?shù)?。當然,也許是作者考慮到編纂上的困難,不得不作這樣的安排,但我們今天來看待和敘述北朝史,則不應沿襲《北史》的這個做法。
《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壽撰寫這兩部書,本是為了“追終先志”,繼承父親李大師未竟的事業(yè)。李大師(570-628),字君威,隋唐之際人。他熟悉前代歷史,又長于評論當世人物,青年時代就產生了撰寫一部編年體南北朝史的志向。但他著手做這件工作時,已是唐朝武德初年了。不久,他因生活條件的變化,又曾一度中輟了這件事。當他再次獲得從事于此種撰述機會時,已是武德九年(626年),而他在貞觀二年(628年)就去世了。他在臨終之前,因“所撰未畢,以為沒齒之恨”。父親的事業(yè)和遺恨,深深地影響著李延壽,對他產生了一種感召的力量。李延壽,字遐齡,貞觀初年參與《隋書》編撰工作,從這時起,他就決心把南北朝史寫出來。以實現(xiàn)父親的遺愿。李延壽用了十五、六年的時間搜集資料,而在貞觀十七年(643年)因參與修撰《五代史志》的工作,便得以廣泛閱讀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八朝正史,于是正式開始撰寫《南史》《北史》。除八朝正史外,李延壽還參考各種雜史一千余卷,歷時十六年,于唐高宗顯慶四年(659年),撰成《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據(jù)說唐高宗還為《南史》《北史》寫了一篇序,可惜這篇序文早已失傳。
《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八書。李延壽撰寫“二史”的方法是對“八書”進行“抄錄”和“連綴”,并“鳩聚遺逸,以廣異聞”,“除其冗長,捃其菁華”。這是一個改寫、補充和刪節(jié)的過程,并非一般的抄錄可比。不過,李大師原來是打算“編年以備南北”,而李延壽卻以紀傳體撰成《南史》《北史》,這是后者在“追終先志”過程中的一個變化,無礙于他們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這些基本情況,對于怎樣讀《南史》《北史》的問題就比較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