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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哈羅德·馬斯洛出生于紐約市布魯克林區(qū)。1926年考入康乃爾大學,3年后轉至威斯康辛大學攻讀心理學,在著名心理學家哈洛的指導下,1934年獲得博士學位,之后留校任教。1935年在哥倫比亞大學任桑代克學習心理研究工作助理。1937年任紐約布魯克林學院副教授。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轉到布蘭戴斯大學任心理學教授兼系主任,開始對健康人格或自我實現(xiàn)者的心理特征進行研究。1951年被聘為布蘭戴斯大學心理學教授兼系主任。1969年離任,成為加利福尼亞勞格林慈善基金會第一任常駐評議員。
馬斯洛陸續(xù)寫出了《動機與人格》、《存在心理學探索》、《宗教、價值觀和高峰體驗》、《科學心理學》、《人性能達的境界》、《人的動機理論》等著作,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便出自《人的動機理論》,該理論問世后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至今在人力資源行業(yè),教育行業(yè),流動人口管理,青年教師管理,水資源開發(fā)利用,管理心理學,企業(yè)薪酬制定等方面都有運用。
他在1943年發(fā)表的《人類動機的理論》( A Theory of Human Motivation Psychological Review)一書中提出了馬斯洛原理。馬斯洛原理的構成根據(jù)3個基本假設。
1.人要生存,他的需要能夠影響他的行為。只有未滿足的需要能夠影響行為,滿足了的需要不能充當激勵工具。
2.人的需要按重要性和層次性排成一定的次序,從基本的(如食物和住房)到復雜的(如自我實現(xiàn))。
3.當人的某一級的需要得到最低限度滿足后,才會追求高一級的需要,如此逐級上升,成為推動繼續(xù)努力的內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