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者(高布塞克)|巴爾扎克

1.2萬

這篇小說通過塑造一個高利貸者的典型形象,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復辟王朝的現(xiàn)實。


格朗留子爵夫人是巴黎圣·日爾曼區(qū)最顯要的貴婦人之一。法國大革命時亡命國外。一八一五年,波旁王朝復辟時,和王室一同回到法國。她靠律師德爾衛(wèi)收回了房產(chǎn)和森林,每年有六萬法郎的收入。因此,這位“為人耿直”的律師便成了子爵夫人家的座上客。子爵夫人的女兒卡米爾正和雷斯多伯爵夫人的長子恩納斯戀愛。子爵夫人反對這門親事。她勸告自己的女兒說:“雷斯多伯爵有一個好揮霍的母親,幾百萬家當她都會花光。她是一個出身微賤的女人,高里奧家的姑娘,早就聲名狼籍了”。她要女兒疏遠恩納斯。正好這些話被一旁的德爾衛(wèi)律師聽到了。他問子爵夫人是否因為恩納斯沒有兩三百萬家私,而不肯把女兒嫁給他。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她用不著發(fā)愁,因為恩納斯馬上要在一個已故的高利貸者那里得到一筆財產(chǎn)了。于是,他便把高利貸者和雷斯伯爵夫人的家庭故事,說給她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