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的精神(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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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大限度的廣義上說,法是源于客觀事物性質(zhì)的必然關(guān)系。從這個(gè)意義上推斷,所有的存在物都有屬于自己的法;上帝[1]有他的法;物質(zhì)世界也有它的法;高于人類的“先知圣人們”有著他們的法;畜類也有自己的法;人類擁有他們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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