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樂,根據(jù)英語Popular Music翻譯過來的。按照漢語詞語表面去理解,所謂流行音樂,是指那些結(jié)構(gòu)短小、內(nèi)容通俗、形式活潑、情感真摯,并被廣大群眾所喜愛,廣泛傳唱或欣賞,流行一時的甚至流傳后世的器樂曲和歌曲。這些樂曲和歌曲,植根于大眾生活的豐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眾音樂”之稱。 [1]
但是,這樣的界定有可能使那些本不屬于流行音樂的音樂,僅僅因為它們也在群眾中廣泛流傳而都可被劃歸為流行音樂,如:《國際歌》、《義勇軍進行曲》、《馬賽曲》、《洪湖水浪打浪》、《歌唱祖國》、《東方紅》、《南泥灣》等。另一方面,又把那些分明是流行的音樂,由于它們流傳不開(這在流行音樂中也為數(shù)不少)而排除在流行音樂之外。顯然,流行音樂不一定都流行,流行的音樂也不一定是流行音樂,流行音樂是指被大眾熟知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