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法律以刑法為基礎,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罰。成文刑法自產(chǎn)生以來,一直試圖約束刑罰權。但是人治傳統(tǒng)決定這一目的不可能真正實現(xiàn)“法有限,而情無窮”的刑罰思想導致酷刑泛濫,法外之刑五花八門。直到20世紀初,罪刑法定原則的出現(xiàn),才將曾經(jīng)無限膨脹的刑罰權,束縛在法律的軌道之內(nèi)。刑罰的歷史并不單純是對舊聞掌故的敘述。從奴隸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現(xiàn)代五刑,中國法律的發(fā)展歷程漫長而艱難,折射出人類從野蠻到文明的嬗變,也讓法治背景下的自由價值顯得尤為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