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惡少年犯的法官沈恩錫前往延和法院少年法庭,成為新上任的右陪席法官。沈恩錫在辦案的過程中,碰到許多少年犯明知故犯,以“未滿14歲,即使犯了罪也能免于刑責(zé)”為借口犯下罪行,她意識到《少年法》無法嚴(yán)厲懲罰犯下重大刑案的未成年罪犯,而在少年刑事合議庭的判決下,她要教育少年們,只要傷害別人就得付出代價 。
知丁視聽|少年法庭—震驚韓國社會的少年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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