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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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1979年7月1日通過,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訂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1997年3月14日修訂,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