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洲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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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洲公案》,原名《公案偶紀(jì)》,是藍鼎元在獄中回憶記述知潮陽縣期間審判的案例,自刊刻以來,頗受各地吏員稱許,后被收入《四庫全書》史部傳記類。清末,有人將《鹿洲公案》改名為《藍公奇案》,與《包公案》、《施公案》合并為《三公奇案》印行,民國初年亦有書坊以《藍公奇案》等名稱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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