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法

3萬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是為實行煙草專賣管理,有計劃地組織煙草專賣品的生產(chǎn)和經(jīng)營,提高煙草制品質(zhì)量,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1991年6月29日通過,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修正是根據(jù)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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