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狀|我不是潘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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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多要一個孩子,跟丈夫自導(dǎo)自演了一出假離婚,可是丈夫卻在離婚期間娶了另一個女人;一時心中不忿,二十年中,一次次的告狀歷程,從法官、縣長、市長,甚至告到了人民大會堂;不僅被認為是“刁民”,還被說成了潘金蓮,事情越鬧越復(fù)雜,冤屈越說越大,甚至引起了多名官員被撤職。

為了告狀,耽誤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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