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工會(huì)在新經(jīng)濟(jì)政策條件下的作用和任務(wù)的提綱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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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寧寫于 1 9 2 1 年 1 2 月 3 0 日 — 1 9 2 2 年 1 月 4 日 。發(fā)表于1922年1月4日。

撰寫草案原由:(列寧)俄 共 中 央 全 會(huì) 1 9 2 1 年 1 2 月 2 8 日 審 議 了 關(guān) 于 工 會(huì) 在 新 經(jīng) 濟(jì) 政 策 條 件 下 的 作 用 和 任 務(wù) 的 問 題 。 會(huì) 上 聽 取 了 魯 祖 塔 克 、 安 德 列 耶 夫 、 施 略 普 尼 柯 夫 三 位 同 志 的 報(bào) 告 ( 原 定 的 盧 托 維 諾 夫 同 志 的 報(bào) 告 由 于 沒 有 及 時(shí) 通 知 報(bào) 告 人 而 沒 有 作 ) 。 經(jīng) 過 交 換 意 見 , 決 定 把 魯 祖 塔 克 和 安 德 列 耶 夫 兩 位 同 志 的 提 綱 草 稿 ( 加 上 列 寧 同 志 的 補(bǔ) 充 ) 交 給 由 他 們 兩 人 組 成 的 委 員 會(huì) , 委 托 該 委 員 會(huì) 擬 出 提 綱 草 案 , 提 交 政 治 局 審 批 。
( 在 委 員 會(huì) 和 政 治 局 批 準(zhǔn) 該 草 案 后 對(duì) 這 段 話 還 要 補(bǔ) 充 幾 句 )


閱讀時(shí)我會(huì)直接閱讀草案。草案共分11點(diǎn),分別如下:1 . 新 經(jīng) 濟(jì) 政 策 和 工 會(huì) ; 2 . 無 產(chǎn) 階 級(jí) 國(guó) 家 中 的 國(guó) 家 資 本 主 義 和 工 會(huì) ;3 . 改 行 所 謂 經(jīng) 濟(jì) 核 算 的 國(guó) 營(yíng) 企 業(yè) 和 工 會(huì);4 . 無 產(chǎn) 階 級(jí) 在 承 認(rèn) 土 地 工 廠 等 的 私 有 制 、 由 資 本 家 階 級(jí) 掌 握 政 權(quán) 的 國(guó) 家 中 進(jìn) 行 的 階 級(jí) 斗 爭(zhēng) 同 在 不 承 認(rèn) 土 地 和 多 數(shù) 大 企 業(yè) 的 私 有 制 、 由 無 產(chǎn) 階 級(jí) 掌 握 政 權(quán) 的 國(guó) 家 中 進(jìn) 行 的 階 級(jí) 斗 爭(zhēng) 之 間 的 重 大 區(qū) 別 ;5 . 恢 復(fù) 工 會(huì) 的 自 愿 入 會(huì) 制 ;6 . 工 會(huì) 和 企 業(yè) 管 理 ; 7 . 工 會(huì) 的 作 用 和 工 會(huì) 怎 樣 參 加 無 產(chǎn) 階 級(jí) 國(guó) 家 的 經(jīng) 濟(jì) 機(jī) 關(guān) 和 國(guó) 家 機(jī) 關(guān);8 . 聯(lián) 系 群 眾 是 工 會(huì) 一 切 工 作 的 基 本 條 件;9 . 在 無 產(chǎn) 階 級(jí) 專 政 下 工 會(huì) 處 境 的 矛 盾 ;1 0 . 工 會(huì) 和 專 家;
1 1 . 工 會(huì) 和 小 資 產(chǎn) 階 級(jí) 對(duì) 工 人 階 級(jí) 的 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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