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不容誅
【釋義】罪惡極大,殺了也抵不了罪。形容罪大惡極。
【出處】漢?班固《漢書?游俠傳序》
西漢時,有個名叫郭解的人,生性勇悍,愛交亡命之徒,攔路搶劫,任意殺人,甚至私鑄貨幣,藏匿罪犯,可以說是無惡不作,成為中原地區(qū)的一霸。
后來郭解覺得,這樣下去,難免有朝一日會落入法網(wǎng),就決定洗心革面。他開始幫助別人排憂解難而不要報答,時間久了,人們逐漸忘記了他殘忍的本性。
一次,郭解的外甥在喝酒時侮辱人,被侮辱者忍無可忍,失去理性,一刀把他的外甥殺死。那人想起郭解過去生性殘忍,定不會放過他,逃也逃不了,便主動到郭解處去自首,請他任意發(fā)落。不料郭解對此人說,是他外甥不好,該殺。這件事傳開后,人們都很欽佩他的俠義行為。
還有一次,郭解和幾個賓客上街漫步。一路上,行人見郭解來了,都讓在一邊,但有個人卻坐在路上不讓。賓客們說應該教訓教訓那個敢于擋路的人。郭解對賓客們說:“此人不敬重我,說明我的德行還不夠,何必去怪他呢?”
就這樣,郭解俠義的名氣越來越大。與此同時,許多亡命之徒都來投奔,求他藏匿掩護。郭解也來者不拒,一律加以接待。
公元前127年,漢武帝為了抑制地主豪強,緩和農(nóng)民的反抗,下令將各郡國的豪強大族以及家產(chǎn)在300萬錢以上的吏民,遷居到京城長安北面的茂陵去居住,郭解也在遷居之列。
郭解舉家遷居時,各地來送行的人絡繹不絕, 贈給的錢竟達1000多萬。有個官員阻止相送的眾人,郭解的侄子當天就把那個官員殺了。不久,那個官員的父親也被暗殺。官員家里派人去京城上書,結果派去的人也被謀殺。
武帝很快知道了這件事,下令立即捉拿郭解歸案,并調(diào)查他的罪狀。郭解被捉入監(jiān)獄后,辦案的官員找了一些人詢問。詢問中,有人說郭解是賢人,但也有人說他非常奸詐,不配稱賢人。奇怪的是,第二天一早,人們就在街上發(fā)現(xiàn)了說郭解壞話的人的尸體。
御史大夫公孫弘仔細看了奏書和有關文書材料后認為,雖然沒有材料證明郭解知道或參與這些謀殺事件,但它確實是由郭解引起的,禍根就出在他身上。他犯的罪比殺人罪還大,理應處死。在公孫弘的堅持下,郭解終于被滿門抄斬。
后來,東漢史學家班固指出,像郭解這樣的小人,竟有任意殺人之權,判處死刑也抵償不了他的罪惡。《漢書?游俠傳序》原文是:“況于郭解之倫,以匹夫之細,竊殺生之權,其罪已不容于誅矣?!?/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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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楚_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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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為衣兮007?回復?@小楚_sn:
小楚_sn
李一_5a
巧笑AND倩兮
如若真的放下屠刀便能立地成佛的話那或許人人都能得個善終,可惜出來混的早晚是要還的,只是有的人情有可原,有的人罪不容誅!
艾迪歐曼
把人的生命當草芥,也的確是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