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江法院,明知是罌粟種子,為了燙火鍋吃而在自家樓頂種植出900余株,一名女子獲刑。近日,貴州臺江法院巡回法庭依法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被告人張某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千元。
張某某平時酷愛吃火鍋,2023 年 10 月,張某某將從其父親(已過世)處得到的疑似罌粟種子種植在自家樓頂,以待下火鍋而食用。2024 年 2 月,臺江縣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通過無人機航拍發(fā)現(xiàn),并依法進行搜查,共在張某某家樓頂查獲疑似罌粟原植物共計900余株,臺江縣公安局依法將疑似罌粟原植物進行扣押并提取樣品送檢。經鑒定,張某某種植的疑似罌粟原植物檢出可待因、嗎啡等成分。2024年4月1日,臺江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某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提起公訴。
臺江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非法種植罌粟900余株,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并綜合被告人張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等法定從輕、從寬情節(jié),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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