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昊志機電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湯秀清先生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2021年9月26日,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其立案。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肖泳林先生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2023年8月25日,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其立案。 2024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湯秀清先生和肖泳林先生的通知,獲悉其于當天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證監(jiān)會擬決定:對湯秀清處以109171882.5元罰款,對肖泳林處以200萬元罰款。
昊志機電公告稱,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事項內容僅涉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湯秀清先生和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肖泳林先生個人,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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