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關(guān)法全文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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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guān)法(2021修正)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2000年7月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guān)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jù)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huán)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jù)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mào)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jù)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根據(jù)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六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