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次貸危機震動全球,處于風暴中心的美國雖然作為世界上金融法律最為發(fā)達的國家,此時卻發(fā)現,如果嚴格依法辦事,自己將對金融危機束手無策。
十萬火急之下,美聯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美國財政部,作為救市行動的三巨頭不得不背起違法越權的罪名拯救金融市場,然而看似勇敢的行為卻又引發(fā)了一系列爭議。
金融危機真的成為歷史了嗎?2020年美股連續(xù)五次的熔斷提醒我們并非如此,在世界經濟進入下行周期的時代,危機必然在未來的某處潛伏著,那么如何構建一個合法而有效的救市機構,便成為不得不認真對待的問題。
作者將次貸危機出現的原因歸結于金融體系以監(jiān)管套利為動力進行的演化和從信心危機向流動性危機發(fā)展的惡性循環(huán),而美國的自由主義傳統導致的公權力相對保守與過分謙抑,則更削弱了國家未雨綢繆的動力。通過回顧美國三大救市機構對美國國際集團、兩房、克萊斯勒和通用汽車的幾場重要救市行動,作者向我們展現了在沒有立法支撐的情況下,救市機構在輿論上面臨著用納稅人的錢拯救投機者的批評,在法律上冒著非法挪用公款的風險,在政治上更是屢屢觸碰不得強制征收私人財產的紅線。在此基礎上,作者批評了后危機時代盛行的不愿再涉足救市泥潭的態(tài)度,提出反而應當在政治上要清除自由主義迷信為政府行使保護金融秩序的職能而設置的障礙,通過立法擴張而不是限制救市機構的權力,以便應付未來的金融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