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小節(jié) 祭祀的肉,放了三天以上,就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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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昌文解讀論語(yǔ)
《鄉(xiāng)黨篇第十》第22小節(jié) 祭祀的肉,放了三天以上,就不吃了
原文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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