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以詐立”,是踢足球的假動作,不是兵法根本,更不是價值觀
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
兵以詐立,這句話有點誤導。有人把這當成《孫子兵法》的核心思想,以詐立嘛,立論就是詐。但是,從整個《孫子兵法》來看,“五事七計”,先勝后戰(zhàn),那都不是詐來的。所以讀書要聯(lián)系上下文,聽人說話要看他說話的語境。語言學家研究說,文本本身只能傳達言語者意思的一小部分,結(jié)合說話時的語境才是完整意思。所以我們不能把別人的一句話,從那語境中抽離出來,孤立地解釋,甚至放到別的語境中去放大,那就大大偏離了作者本意。孫子講“兵以詐立”,是在《軍爭篇》里講的。前面計于廟堂、作戰(zhàn)謀攻、形勢虛實,都講完了,開始兩軍爭勝了,再開始講詐。詐是什么?還是用足球賽來解釋最簡單,就是假動作。可以說每一腳前面都是假動作。詐,就是隱藏自己的意圖,欺騙敵人,調(diào)動敵人,“多方以誤之”,想方設(shè)法引他失誤。以足球為例,詐是假動作,但你不能專練假動作。兵以詐立,但你若把這當成了價值觀,認為詭詐之人才能成事,那就自欺欺人,把自己詐進去了。孫子講詭詐,但他可不是詭詐之人。
以利動。
這句話又有歧義。利怎么解?是利益?見利而動,人家誘你,就是以利誘之,去不就中計了嗎。所以利是有利,根據(jù)勝利的原則,有利才行動。這句話好像沒什么呀!有利才行動,當然吶!這還用說嗎?當然要說,因為不能做到有利才行動,是我們最大的弱點。我們行動的原因,往往是因為焦慮、壓力、貪欲或憤怒,而不是真正有利。“有利原則”是我們行事最重要的一個原則。不要管之前怎么樣,唯一需要把握的就是下一步怎么做對我有利?!耙岳麆印?,不是見利而動,是有利才動。就這一句話,絕大多數(shù)人一輩子都做不到,要不怎么叫《孫子兵法》呢!以分合為變。曹操注:“一分一合,以敵為變也?!狈趾蠟樽?,就是奇正為變。兵法又叫分戰(zhàn)法,大戰(zhàn)術(shù)就是分合奇正。李靖說:“兵散則以合為奇,兵合則以散為奇。三令五申,三散三合,復歸于正焉?!北栽p立,是踢足球的假動作,不是兵法根本,更不是價值觀。兵以利動,不是見利而動,是有利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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