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下列機構所在地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
(一)中國共產(chǎn)黨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級委員會;
(二)國務院各部門;
(三)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五)中國共產(chǎn)黨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地方各級監(jiān)察委員會;
(六)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
(七)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
(八)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地方各級委員會;
(九)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
(十)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有關機構、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有關機構。
學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應當每日升掛國旗。有條件的幼兒園參照學校的規(guī)定升掛國旗。
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展覽館、體育館、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在開放日升掛、懸掛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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