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層次:我們稱為“有什么”(to have),指 一個人所擁有的東西。當你剛剛認識一個人的 時候,首先看到的是他最表面的情況,也就是他所擁有的東西。除此之外,你短時間內(nèi)看不到 更多、更深的東西。
?第二個層次:我們稱為“做什么”(to do),指 的是一個人的能力。相處一段時間之后,跟他 的接觸增多,你對他的了解也逐漸加深一些,可 以看到他具備什么能力,如動手能力、思維能 力、辦事能力、為人處事能力、接受能力、溝通能 力等等。但是,此時你還是不能清楚地知道這 個人的內(nèi)心世界。
?第三個層次:我們稱為“是什么”(to be),即 他是一個什么樣的人,也就是他的素質(zhì)如何。 如果說“to do”側(cè)重于他的聰明才智,那么“to be” 則強調(diào)他的內(nèi)心世界是怎樣的——他具有什么 樣的品格。 這三層反映了人們尋找戀人時三種不同的 價值觀。價值觀的不同決定了人們在選擇配偶 時有著不同的標準。對這三種價值觀進行比較, 可以幫助我們明白婚戀中什么是最重要的。
精神病學家弗蘭克·皮特曼(Frank Pittman) 寫道:“我們生活的穩(wěn)定與否取決于我們的品 格。是品格的力量而不是激情使婚姻得以長期 維持下去,夫妻共同撫養(yǎng)孩子長大,使其成為一個有責任心和勞動能力的公民。在這個不完美 的世界里,是品格的力量使人們能夠活下去,忍 受并超越他們的不幸。”婚姻是每個人的終身大 事。戀愛,就是尋找能與你同甘共苦、廝守終身 的人。人們在婚姻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危機,外 在的法律制度對于處理這些婚姻中的危機都無 濟于事,只有夫妻雙方的品格是能夠幫助他們 度過危機的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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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友394200972
祝每個人找到適合自己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