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劉三解,歡迎來到《重讀清史》。《人命關(guān)天》書中對于刑部相關(guān)文書處理的程序,也有詳細的描述。還是以清朝初年的斬、絞死刑案件為例:
首先,督撫需要準備兩份文件,一份是題本正文,后面附上案情簡介,通過通政司,遞交內(nèi)閣票擬,再呈送皇帝批紅。另一份是題本的副本,督撫需要準備五份,遞送題本的同時,送交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科以及起居注館。
題本副本的作用比較簡單,就是送到刑部之后,讓負責(zé)案件的司官先有一個大致的了解,但正式處理案件還是要等題本的批復(fù)。
這里詳細介紹一下題本正文的流轉(zhuǎn):
題本正文由督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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