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淮濱警方
成功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
扣押涉案手機12部、電腦4臺
及時消除了社會治安隱患
有力維護了網絡環(huán)境的清朗有序
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個人信息安全
案情回顧
1月23日,麻里派出所民警在開展“雙爭”走訪活動時,群眾向其反映:麻里街道一超市有人以掃碼就送小禮品為由使用他人手機,從中盜取信息。
經視頻偵查、分析研判,民警于1月26日將曹某、杜某二人成功抓獲。
經進一步偵查發(fā)現,曹杜二人利用盜取的手機信息,賣給上家使用并獲取利益,民警最終鎖定該案上線嫌疑人身份及住址。
3月19日,民警趕赴山東冠縣,在一出租屋內將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的嫌疑人馮某超、馮某偉抓獲,當場扣押作案手機12部、電腦主機3臺、筆記本電腦1臺。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
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廣大群眾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如有發(fā)現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線索,請及時撥打110報警。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p>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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