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一、任命茅仲華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二、任命高曉力、耿寶建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三、免去邊永民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四、任命何帆、邵長茂、喻海松、韓偉、馬淵杰、張宇、劉哲、沈小平、王煒、姚寶華、陳龍業(yè)、石磊、高櫸、朱世亮、李晨、張倞、劉姣、饒曉燕、魏欣、尹慧慧、趙瑞強(qiáng)、葉海情、尉增輝、李健、楊聲淦、吳志梅、李斌防、張彩霞、程占維、劉娜、馬小紅、趙欣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五、免去儲榮魁、劉飛、趙嘉琴、徐春鵬、吳紅權(quán)、劉鵬、萬琦、陳穎、顏峰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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