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十五年,定公卒,子將立,是為哀公。哀公五年,齊景公卒。六年,齊田乞 弒其君孺子。七年,吳王夫差強,伐齊,至繒,征百牢于魯。季康子使子貢說吳王及太宰嚭 ,以禮詘之。吳王曰:“我文身 ,不足責禮?!蹦酥埂?/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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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女史
原文:十五年,定公卒,子將 立,是為哀公。哀公五年,齊景公卒。六年,齊田乞 弒其君孺子。七年,吳王夫差強,伐齊,至繒,征百牢于魯。季康子使子貢說吳王及太宰嚭 ,以禮詘之。吳王曰:“我文身 ,不足責禮。”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