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山東濟寧梁山縣一女子通過社交平臺反映:去年4月份,她的兒子與同縣城一女子按照當?shù)亓曀子喠⒒榧s,并向女方支付了38萬元的彩禮,后雙方因各種原因,決定解除婚約,女方家庭未在第一時間退還彩禮錢。
8月31日,男方的父親首次發(fā)聲,并在與記者的視頻通話中透露,通過當?shù)氐恼{解,已經(jīng)收到了31萬元的退款,加上此前法院組織調解時收到的2萬元,男方家庭目前總計收到33萬元退款。其還表示,自己的妻子也在8月29日被警方拘留。
根據(jù)男方家屬及知情人士提供的相關書證顯示:女方認為自己被尋釁滋事,向警方報案。而男方的母親則因為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于8月29日被處行政拘留7日。
最近幾天,男方家庭制作了廣告牌,多次在女方家庭經(jīng)營的火鍋店門口要求退錢。廣告牌上寫著“抵制高價彩禮,人人有責”。受上述事件影響,火鍋店已經(jīng)暫停營業(yè)。而在一些本地生活平臺上,也出現(xiàn)了一些對該門店的評論,其中有大量關于彩禮的內容。
8月28日,記者聯(lián)系到了該事件的一名知情人士,其提供的現(xiàn)場視頻顯示,女方家庭一男子從火鍋店走出來與男方家庭代表進行交涉,該男子表示已經(jīng)按照法院的要求向男方家庭歸還了2萬元,其他的錢會按照法院的要求分期歸還。男子強調:“錢必須給法院?!?/p>
一份蓋有“梁山縣人民法院”公章的民事調解書顯示:原告和被告通過社交軟件聊天相識,于2023年4月28日訂婚,訂婚當天,給付被告彩禮38萬元,改口費1萬元,還有四金和蘋果手機一部。經(jīng)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xié)議:被告在2024年7月18日返還原告彩禮款2萬元,8月18日前返還彩禮款10萬元,9月18日前返還彩禮款10萬元,10月18日前返還彩禮款12萬元。如被告不按時履行上述協(xié)議,原告有權按照彩禮數(shù)總額38萬元申請強制執(zhí)行。
8月30日,記者多次聯(lián)系女方家庭,電話均被掛斷。記者聯(lián)系到梁山縣委宣傳部,宣傳部建議聯(lián)系新聞科,但該科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據(jù)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8月28日晚,記者以市民身份聯(lián)系到鳳凰山派出所,工作人員說,“我們正在盡力給他們協(xié)調呢,具體啥情況沒法給你說。我們肯定想處理好,畢竟影響也不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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