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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民法典的施行,2021年1月1日起,內地離婚程序將增加30天冷靜期。從初入視野,到寫入法律,到落地實施,“離婚冷靜期”不斷引發(fā)社會熱議。今天,我們繼續(xù)聊聊這件事。
說起離婚,大家往往會聽到來自婚姻“圍城”里的吐槽:總有些時候,離婚的念頭沖上腦門、難以按捺。有時氣消之后、日子依舊,在柴米油鹽、家庭瑣事的平平淡淡、磨合珍惜中感知家庭幸福的真諦。但不可否認,因為雞毛蒜皮“杠起來”、話趕話“說離就離”的沖動并不鮮見。立法機關設置“離婚冷靜期”的初衷,正是從法律和程序上提醒大家,莫讓沖動替人做了決定。
離婚冷靜期并不是讓離婚變得更難,而是旨在讓離婚更審慎??陀^來說,離婚不是簡單的“一拍兩散”、各自轉身,協(xié)議離婚背后牽涉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分割、債務處理等一系列問題,需要聽取家人朋友、專業(yè)人士意見,需要仔細考量做出決定。一段冷靜期,正是當事人權衡利弊、理性決定的思考期。此外,正如一些律師指出,婚姻冷靜期還能限制離婚當事人“閃婚閃離”,靠“假結婚”辦理房屋、車輛過戶等情況,減少借離婚鉆制度空子的行為。
不少人認為,離婚只是兩個成年人的事情,不應被干涉。的確,從相愛牽手到組成家庭,婚姻有其私人性的一面,不僅結婚自由不能被強迫和干涉,婚姻雙方也有行使離婚自由的權利。對此,《民法典》對協(xié)議離婚、訴訟離婚做出明確規(guī)定。但不可否認,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往小了說,肩負著個人成長、家庭幸福的重任;往大了看,還關系到社會細胞的健康、社會肌理的通達。離婚程序的調整,正體現(xiàn)出法律背后的道德倫理基礎——尊重婚姻、尊重家庭、珍惜感情?!耙谎圆缓暇碗x婚”的現(xiàn)象及其帶來的家庭創(chuàng)傷、社會問題,必須引起重視。
事實上,不少網(wǎng)友對這一話題的爭論集中在“冷靜期規(guī)定是否不利于保護家暴當事人”上。為此,民政部已明確回應:“冷靜期”只適用于夫妻雙方自愿的協(xié)議離婚,對于有家暴情形的可訴訟離婚,訴訟沒有“冷靜期”規(guī)定,這展示處“反對家暴,無須‘冷靜’”的鮮明取向。當然,如何解決家暴取證難、訴訟離婚難等問題,讓婚姻中弱勢一方得到保護,仍然需要制度及時跟進。
制度的關鍵在于落實,落實就必須應對多種多樣的情形。家家有本難念的經(jīng),很多家庭走到離婚這一步并非全然出于沖動,感情破裂往往充滿了痛苦的前奏。那么,在“早離早解脫”的認知下,遇到一方無故反悔、拖延時間怎么辦?如何應對發(fā)動各方關系給另一方施壓的情形?如何避免一方“突擊花錢”或轉移財產(chǎn)?對冷靜期中可能出現(xiàn)的“橫生枝節(jié)”的擔心,提醒有關部門:“冷靜期”不能一“設”了之,,相關建議意見無疑是完善“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契機。
“冷靜期”不只是單純的時間延后。如何充分照拂婚姻關系中的復雜因素?考驗著執(zhí)法者的能力。在婚姻危機的邊緣,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也該想方設法用好這“30天”,比如,提供專門的婚姻家庭咨詢服務,積極引入心理干預,更好幫助夫妻雙方看清問題所在,重新審視婚姻關系存續(xù)與否;提供司法服務普及相關法律知識,為婚姻當事人提供專業(yè)意見……各界為此提出種種建議,都旨在讓“冷靜期”的規(guī)定更細化、更有效,進而釋放制度的善意、法律的溫度。
事實上,“離婚冷靜期”更應該成為人們婚姻態(tài)度的一次“冷思考”。要看到,離婚自由不是絕對自由。姑且不提復雜的法律關系界定、難以完美解決的家庭糾葛,即便“一別兩寬,各生歡喜”這樣看似完美的結果,也難掩“二心不同,難歸一意”留下的情感遺憾。還是那句老話,愛情需要珍惜,婚姻更非兒戲。但經(jīng)營日常生活的冷靜,遠比婚姻危機來臨時的冷靜更重要。
這正是:婚姻非兒戲,雙方備珍惜。離婚莫賭氣,冷靜是契機。
(文|楊柳風 主播 |殷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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