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武漢二廠汽水實控人蘭世立對外宣布,其此前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已獲得廣州市檢察院出具的刑事賠償決定書。決定書顯示,蘭世立提出賠償申請502000元,最終獲得賠償合計約59萬元。蘭世立在現場表示,賠償金是可以接受的,并決定將賠償金捐出去。
刑事賠償決定書顯示,賠償請求人蘭世立此前以涉嫌合同詐騙罪被錯誤拘留、監(jiān)視居住、逮捕羈押侵犯人身自由,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此前蘭世立被法院判決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其間被羈押限制人身自由長達902天。根據相關規(guī)定,決定向賠償請求人蘭世立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394074.78元,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97000元。
2019年11月9日,因與麥趣爾實控人合作糾紛,蘭世立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入境時被廣州市公安局抓獲,同日被執(zhí)行逮捕羈押。2020年9月30日廣州市檢察院以蘭世立涉嫌合同詐騙犯罪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1年12月17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蘭世立犯合同詐騙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依法判決宣告被告人蘭世立無罪。2021年12月20日蘭世立被釋放。
對于因與麥趣爾實際控制人交易而被捕一事,蘭世立稱,下一步將重點追究“麥趣爾三兄弟”—李猛、李勇、李剛的刑事責任,追回李氏三兄弟非法侵占的泰國暹羅航空、東方航空的股權、經營權以及24架大型飛機的產權。
蘭世立在今年創(chuàng)立了武漢二廠汽水。10月19日,蘭世立對外宣布,武漢二廠汽水通過并購方式,曲線登陸港股主板。蘭世立稱,武漢二廠汽水的相關備案登記手續(xù)已經完成,港交所的審核也已經結束,“武漢二廠汽水開啟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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