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7月15日,一位移動手機用戶發(fā)視頻稱,自己用了14年的深圳卡移動號碼到移動營業(yè)大廳辦理解封,被告知需要提供在深圳的參保信息,而該男子因為近年來沒在深圳發(fā)展恰恰沒有參保信息。
7月22日,記者聯(lián)系深圳一家溝通100營業(yè)廳,詢問深圳卡手機解鎖條件,工作人員答復稱:“先打10086,客服讓帶什么證件就帶什么,必須要有粵居碼和深圳社保?!?/p>
手機號解封跟社保掛鉤真的有必要嗎?這則新聞看起來有些荒誕,但現(xiàn)實卻正是如此。起碼在深圳,手機號解封跟個人社保掛上了鉤。
需要指出的是,在這一事件中,當事男子并無任何過錯,他的手機號被限制也屬于“保護性停機”。但他卻為此付出了很大代價,比如他為了解封專門從東莞趕赴深圳,耽誤很長時間不說,如果手機號長期被限制,還有可能影響生意和個人信用。當然運營商也沒錯,它的初衷是“反詐和保護”。
用戶正常使用手機,但卻遭反電詐措施誤傷,近年來類似事件時有發(fā)生。
比如去年陜西就有一位聯(lián)通用戶為籌備婚禮群發(fā)短信通知親友,卻被誤以為是詐騙短信,自動進行了屏蔽、攔截,導致婚宴當天很多親友未能出席。今年還有一位負責部門招聘工作的田先生因遠程面試,一個多小時內撥打了10多位應聘者的電話,因“大數(shù)據(jù)識別為詐騙號碼”被運營商停機。
無論是何種原因導致被限,想要解封都很麻煩。除了攜帶身份證、手機卡到營業(yè)廳進行認證復核的程序之外,一些地方還要求提供在職證明和無犯罪證明,深圳要求提供的“粵居碼”應該就是類似情況。
電信詐騙可謂現(xiàn)代社會的全民公敵,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反電詐可以理解,但前提是應平衡反電詐與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之間的關系。如果為了高效反電詐而忽視權益保護,長此以往,結果恐將得不償失。
如果此兩者是必須二選一的關系尚可理解,消費者可以讓渡一部分權益去掃除犯罪,但事實卻并非如此。
而之所以出現(xiàn)問題,還是因為部分單位為了提高效率,減少成本支出,高度依賴于技術手段反電詐。反詐技術系統(tǒng)遇可疑信號動輒執(zhí)行屏蔽指令,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同時,遭誤傷的消費者只能自行前往解封,而解封過程中又要面對另外一套程序。
最好的解決辦法當然是有關部門提高技術水平,減少誤傷率。但技術的進步往往不能一蹴而就,這時候就需要人的力量及時補位,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把客戶損失減到最少,使客戶情緒最快恢復。
這都是大數(shù)據(jù)和人工智能所做不到的,只能靠人的服務。另外,相關機構針對“解封”環(huán)節(jié)多投入一定技術成本,亦能起到緩解作用。
事實上,針對難以避免的“誤傷”情況,《反電信網(wǎng)絡詐騙法》是有規(guī)定的:“被處置對象可以向作出決定或者采取措施的部門、單位提出申訴。作出決定的部門、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申訴渠道,及時受理申訴并核查,核查通過的,應當即時解除有關措施”。
但問題在于,用戶申訴是有成本的,這種成本很多時候還不低。而個體付出的成本,匯聚起來就是社會成本。
針對頻頻出現(xiàn)的誤傷問題,有關部門最好能夠做出一個綜合評估,采取相應措施,從整體上降低因此產生的社會成本。
另外,也可以給運營商等具體執(zhí)行反詐措施的部門加加擔子,比如將誤傷率列入考核,想必可以有力敦促其快速提升技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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